·
基础教育系列讲座
·
全国中学校长专业化高级研修短训班招生
·
全国中学校长专业化培训高级研修班招生
·
鞍山高考考生10日起报名
·
鞍山华育高中今年9月招生
·
鞍山科大“曲艺班”招生
更多...
·
出国留学 激情不再燃烧
·
成就与梦想 名归国留学生的自述
·
俩外国孩儿来鞍山“留学”(图)
·
高中毕业生 如何选择出国留学
·
承诺办出国 两年未践约
·
70万培养“留学垃圾”?
更多...
 
农民工子女也可报考市内重点高中


(2007-06-04 07:59:12)

鞍山日报消息(实习生 毕微 记者 倪颖)中考在即,农民工子女、立山十四中学的韩丹正埋头苦读,她今年报考了省示范性高中第八中学。1日,她告诉记者,我觉得自己很幸运,能和城里的孩子一样报考重点高中。为更好地保证农民工子女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市教育局已在中考招生政策中明确规定,城区在读的应届农民工子女,具有在读学校两年以上学籍(含两年)及相关手续也可报考市内重点高中。另外,为保障农民工子女公平地接受教育权力,义务教育阶段不再收取任何借读费或择校费等费用。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6014人,其中,小学4383人、初中1631人。城区有41所初中、78所小学为指定接收进城农民工子女学校,海城、台安、岫岩农村地区全部中小学敞开接收外省市农民工子女入学。为做好我市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市教育局在2003年12月专门下发了文件,确保所有适龄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文件中明确规定: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必须按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居住所在地接收其子女入学;各县(市)区、基层各学校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接收。

在此基础上,针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具有不稳定性和流动性,市教育局对安排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部门和学校,对县(市)区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另外,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接受义务教育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乱收费。凡符合《辽宁省经济贫困家庭免费接收义务教育的通知》中规定的贫困家庭子女,均享受免杂费、免书本费、免服务性收费的待遇。


发表评论  

关于本站- 联系广告- 联系我们
鞍山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辽- 2-4-20050061
辽ICP备05015587号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