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日报消息(首席记者 倪颖 实习生 王文君)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体育与艺术特长生实施办法》出台。示范性高中考生报名时间4月21日—25日,统一考试时间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考试地点在招生学校(考生准考证到招生学校领取)。一般高中学生报名、考试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安排。
此次招生对象为参加鞍山市初中升高中统一招生考试,并具有体育与艺术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生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交验参加竞赛活动(体育与艺术类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填写《鞍山市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审批表》,另交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报考条件为体育类: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体育竞赛中,获得个人前6名、集体前4名;参加市级体育竞赛活动,获得个人前4名、集体项目(篮球、排球、健美操等)前3名的学生;具有突出成绩的体育特长学生。艺术类:在初中阶段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艺术比赛活动中获奖;参加市级艺术比赛活动,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具有突出技能的艺术特长学生。
按规定,考生每人只能申报一所学校、一个项目(不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一中39名,三中36名,八中36名,钢高39名,田家炳中学29名。一般高中招生名额:五中24名,六中24名,二十四中24名(详见附表)。
录取方式为按照各校招生计划,依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结合中考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已被中考录取的计划内公费生、择校生不再录取为特长生。凡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学校特长生的管理办法,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排练)、比赛(演出),凡未经批准而不参加训练(排练)、比赛(演出)的特长生,取消其特长生资格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