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八里镇有一条发源于王家坎水库的小河,流经8个自然村,河水常年呈墨色,鱼虾绝迹,河水无法饮用……”这是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第3092号信访案件。接到案件后,海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项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经查,案件所称“小河”实为海城八里河流经八里镇的河段,是海城河的一条支流河,水质为劣五类水体,造成河流污染的原因主要是八里镇每天约670吨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八里河,流域内37家养殖户中有36家废水直排入河,3家工业企业中有2家企业的生活污水入河。而沿岸居民随意向河道内倾倒垃圾以及河道多年未清淤、净流量小、丧失自净能力也是河流污染的重要因素。
面对河流污染问题,海城市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全面封堵排污口,并分别对中兴高档镁制砖有限公司、方宏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2万元。同时决定,一是建设八里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计划2017年12月20日前通水运行;二是按照《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技术规范》要求,责令沿河36户养殖户于9月30日前完成粪污清理,做到日产日清,全面改造化粪池。据了解,海城市还将实施“河长制”,建立长效的河流保洁机制,杜绝向河道倾倒垃圾和污染物行为。
千华网 鞍山日报全媒体记者杨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