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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珏)化妆品里含有哪些成分,要在包装上明示出来;“抗皱”、“美白”字眼不得乱用……9月1日起,《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将实施,不过记者昨日走访鞍山市场发现,部分品牌化妆品却绕开新规打起了“擦边球”。
一直以来,许多品牌化妆品为覆盖尽可能广泛的消费群体,都同时拥有保湿、抗皱、美白、去痘、去斑等不同系列的产品,例如针对35岁以上的中老年顾客,主打抗皱产品,而针对年轻群体则主打去痘产品;在春秋两季,以宣传保湿产品为主,而在夏季又以美白产品主打。不过据了解,目前国家并未出台针对化妆品的抗皱、保湿等功能的相关标准,也就是说,厂家完全是在“自卖自夸”。不过从9月1日开始,这种现象将被禁止,新出台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要求,“所有化妆品不得明示、暗示其医疗作用”。
新规实施在即,记者昨日走访了鞍山各大商场、超市的化妆品专柜,发现部分品牌都在包装盒上玩起了文字游戏,与新规打起了擦边球。在一家商场的某品牌化妆品专柜,当记者询问有没有抗皱产品时,销售人员指着某一系列的产品表示“这些都具有抗皱功能”,不过记者发现,在包装上标注的产品名称中,却并没有“抗皱”的字样,而是写着“紧致”,只是在包装盒内的产品说明书中,才详细地介绍该产品具有“平复皱纹、紧致肌肤”等功能。而在另一品牌专柜,销售人员所介绍的去斑产品的包装上,也是用“无瑕”二字模糊了“去斑”的概念。
新规还要求,化妆品里含有哪些成分,下月起要在包装上全部明示出来,一旦有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的过程中,出现过敏或不适的现象,相关部门便可以对照成分表,调查是否存在导致副作用的成分存在。不过记者走访发现,除个别品牌在外包装盒上详细标注了产品的组成成分外,其余多数品牌仍然用一些自创概念来描述产品的成分,例如某品牌化妆品标注的英文成分后面括号里的解释为“深海植物提取物”。
记者发现,对于即将实施的新规,多数品牌化妆品销售人员表示“不太清楚”,而绝大多数受访消费者也知之甚少。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表示,目前不少鞍山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除了受包装、说明书上的信息左右,也盲目听信销售人员的介绍,这样当两者都存在夸大宣传时,消费者很容易对产品产生过高期望值,一旦实际效果未达到心理预期,就会造成心理上的“伤害”,甚至发生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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