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自2006年市总工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来,相继在三县(市)、四区法院设立了职工维权合议庭,各县(市)区工会建立了职工陪审员队伍。目前,共参与审理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约150起,挽回经济利益损失近300万元,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