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持续深化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以案示警、以案释纪、以案促改”作用充分发挥,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走深走实。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原鞍山市交通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杜兴保破坏经营环境问题。2012年至2018年,杜兴保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向辽宁某建设公司经理刘某等8人打招呼,为其儿子经营的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工程,谋取利益共计447.45万元。杜兴保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杜兴保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原副县级干部、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赵佩林破坏审批环境问题。2013年3月,赵佩林在明知鞍山市某珠宝玉器有限公司伪造土地使用证申请县电影院房屋改造项目的情况下,隐瞒不报,违规同意拨付共计195万元给该公司作为动迁补偿资金。2023年3月,赵佩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岫岩满族自治县偏岭镇原副镇长曹佩珩破坏政务服务环境问题。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曹佩珩利用其负责镇内企业防疫保供车辆闭环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对违规车辆予以放行,并为没有在县货运平台报备的车辆办理通行证,从中收受30余家企业好处费,共计22.2万元。曹佩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3月,曹佩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性原则缺失、纪法意识淡薄,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利益的工具,严重破坏我市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利益。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严守纪律规矩红线,筑牢亲清政商关系。

当前,鞍山正处在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优化营商环境是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必须下好的先手棋,是打好新时代“辽沈战役”必须拿下的关键仗。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一手抓全面从严治党,一手抓振兴发展,及时发现和解决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大力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开放包容市场环境、便捷高效政务环境、履约践诺信用环境,持续涵养发展生态。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坚守职能职责,强化“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紧抓营商环境监督不松手,坚决向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亮剑发力,统筹推进“三个万件”,深入查找和纠治阻碍振兴发展的“落差”“偏差”,紧盯破坏营商环境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惩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查处官商勾结行为,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确保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

鞍山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韩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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