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媒体首席记者 张玲)“您拨打的手机实名登记机主已被鞍山市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近日,被执行人赵某发现,自己的手机彩铃在敦促自己还钱,便主动找到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千山执行分局法官,表示要主动履行债务,并申请取消手机失信彩铃。
原来,李某某与赵某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赵某应归还李某某借款12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赵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经市中院指定千山执行分局管辖。立案后,执行团队立即发起线上财产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经营一小店,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住所及店铺进行了搜查,仍未发现有价值线索。被执行人向法官反映,近几年因疫情经营不好,没有营收,承诺对借款分期偿还,在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但被执行人在履行两期后违约,不再按时偿还欠款,申请人要求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团队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运营商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被执行人实施失信彩铃惩戒。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赵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要求偿还拖欠款项。“您拨打的手机实名登记机主已被鞍山市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据了解,这是鞍山市两级法院近期推行的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最新举措,即与通信运营商合作,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失信被执行人手机实施定制彩铃服务。只有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由法院出具解除通知书后才能取消失信彩铃。
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加大失信曝光力度,发动社会力量敦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这一举措对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