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秋季房交会月底启幕多项补贴政策惠民利民

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杨峰)15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与城市共美好”鞍山2023秋季房屋交易展销会召开时间、地点及系列优惠政策。

本次房交会由市政府主办,市住建局、市新闻传媒中心(集团)承办,财政、人社、金融等多部门联办。9月15日至10月15日,为本次房交会的政策优惠期。9月28日至10月7日,在玉佛苑广场(二一九公园游乐场)设立主会场,举办多业态联展,并在各参展房企售楼处设立分会场。在补贴政策方面,本次房交会也很给力,包括契税补贴、面积补贴、人才购房补贴,针对二胎三胎家庭的公积金优惠等。

商品房销售补贴政策

●一手新建商品房政策

在房交会政策优惠期内,个人购买本次参展楼盘的一手新建商品房(住宅及商业、办公、车库等非住宅),并在商品房项目达到初始登记条件后一年内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对其所缴纳的契税,按100%进行财政补贴。

个人购买本次参展楼盘的一手新建商品住宅(不包含商业、办公、车库等非住宅),按照不动产产权登记建筑面积给予固定额度的购房补贴,即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给予3000元购房补贴;大于90平方米的,给予5000元购房补贴。

房交会补贴款需在完成不动产登记后领取,购房人需在房交会期间,签订参展楼盘房源的网签备案合同,10月23日后,持本人身份证明、网签备案合同、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书,到楼盘所在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窗口领取契税补贴及面积购房补贴。

●二手存量住宅政策

在房交会政策优惠期内,个人之间交易城区范围内的二手存量住宅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后,对其所缴纳的契税,按50%进行财政补贴,上限3000元(不包含商业、办公、车库等非住宅,不包含交易类别为赠与、继承、互换或分割的住宅)。10月23日至11月22日,购房人持本人身份证明、网签备案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到房屋所在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指定窗口领取契税补贴。

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根据“钢都英才计划(2.0版)”,对全职引进的A-C类人才在鞍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对全职引进的拥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在鞍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7万元购房补贴。

对来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其在鞍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4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具体发放细则参见《关于实施“钢都英才计划”的若干政策(2.0版)》以及配套实施细则。

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在本市缴存双职工贷款上限100万元,单职工贷款上限60万元;首套房首付比例20%;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5年以上为3.1%。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3.025%,5年以上为3.575%。

●支持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生育二孩或三孩,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夫妻一方缴存公积金贷款限额在60万元基础上上调1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贷款限额在100万元基础上上调20万元。

●支持改善性住房贷款。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执行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

●取消异地公积金贷款户籍限制。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不受户籍限制。

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政策

市金融发展局负责统筹协调各大银行出台针对本次房交会的金融支持政策。目前,我市最低的首套住房贷款利率(5年内)为3.25%,5年以上为4%。首套房贷首付比例20%,住宅贷款期限最长30年。

消费券支持政策

针对个人购买本次参展楼盘一手新建商品住宅的购房人予以1000元/套的家电消费优惠券支持,共计100万元,可发放家电消费券1000套,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即在房交会政策优惠期内,个人购买本次参展楼盘的一手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商业、办公、车库等非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的,经过审核后,10月23日开始通过“建行生活”APP领取两张500元的消费优惠券,可在适用的家电类商户购买商品时抵值使用。购房者需提前下载“建行生活”APP, 并用网签备案的手机号注册用户、领取及使用优惠券(若预留两个以上手机号的,以第一个手机号为准),优惠券适用商户名单、有效期等细则详见“建行生活”APP。如使用消费优惠券后产生退房,需在退房审核环节将享受的优惠金额退还至建行指定账户。

参展开发企业优惠政策

目前,报名参加本次房交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共32家,其中铁东区8家、铁西区7家、立山区8家、千山区1家、高新区7家、经开区1家,参展楼盘72个,参展房源达到12470套、122余万平方米,特价房源217套。

各房地产企业分别制定了各自的优惠政策,有的是在总房款基础上打折,有的则是赠送维修基金或赠送装修礼包。



责任编辑:

鞍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网络举报电话:0412-222440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21120180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辽B2-20150311. 网站备案号:辽ICP备2024018201号-1

鞍山新闻网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02-2022 www.qianhuaweb.com. 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