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家庭托育点需多方努力


●观 海

近日,国家卫健委会同多部门制定公布《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利用住宅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的场所,每个托育点的收托人数不得超过5人。家庭托育点应当为婴幼儿提供生活照料、安全看护、平衡膳食和早期学习机会,促进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3岁以下的孩子谁来带,这是育龄夫妇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双方父母没有条件带娃;请保姆费用高,找到满意的难;现有的托育机构,离家太远,等等。这些实际困难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育龄夫妇的生育愿望。由此,家庭托育点受到了一些年轻夫妇的青睐。家庭托育点开在小区里,有着距离较近、环境温馨、时间灵活等优势,有效缓解了一些家庭的托育困难。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开办家庭托育点,正是普惠托育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也是落实人口政策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助于填补3岁以下婴幼儿照料社会化的缺口。由于家庭托育服务的需求,各种形式的家庭托育机构存在已久,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明确了家庭托育点的市场地位和存在的合理性,同时从硬件设施、人员资质、服务标准、安全监督等角度作出规定、提出要求。

规范发展,方能行稳致远。家庭托育点作为一种新业态,既需要将管理要求落细落实,又需要与其他相关政策配套衔接。此次《方案》中各项具体细致的规定,都表明了以精细化促进规范化的管理指向,需要相关部门协同发力,加快推进。同时,要兼顾社区有托育需求住户、社区其他住户、物业管理等各方权益和需求,为办好家庭托育点创造和谐适宜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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