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孙慧芳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首战告捷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机关是政治机关这一根本属性,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系列文件,抓好各个环节,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扎实做好主题教育与人大工作“融合”的文章,确保理论学习有高度、调查研究有深度、促进发展有强度、检视整改有力度,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人大工作的强大力量。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常委会班子成员参加市委集中封闭读书班4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确定正反典型案例4个,形成调查研究报告38篇。扎实开展对照检查,检视整改问题20个,制定整改措施71条。对于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盯住不放、持续整改,注重把查摆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推动形成管根本、利长远的长效机制。
二是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3次。
三是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谋篇布局。自觉把人大工作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做到市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紧紧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深入推进“五提升、五攻坚”,谋划和推动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认真做好包保县(市)区工作,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岫岩满族自治县等地区,查找经济运行、项目建设、民生改善、信访稳定等问题,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促进包保县(市)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市委“创文巩卫”督导工作部署,深入海城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千山区、高新区、千山风景区等地区,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加强督导,推动“创文巩卫”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准确把握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严把任免环节,规范任免程序,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4人次,组织宪法宣誓30人次。
四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重要问题、重要工作都由常委会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凡是人大重要会议、重要立法、重大事项等,都及时按程序向市委请示报告。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常委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落实,深化纠治“四风”。持续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按照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履职行权为重点,以推动工作为关键,以服务代表为根本,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二、切实提高立法质效,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找准“小切口”,突出“小快灵”,不断改进立法机制,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是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努力做到应时立、适时改、及时废,形成了具有鞍山辨识度、富有时代感的立法成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老百姓反映的突出问题,从解决矛盾、问题入手选择立法题目,寻找立法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制定了《鞍山市城市供热条例》,共7章、43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未交费用户停供、供热温度测量、温度不达标退费以及低保家庭、孤儿、特困人员建立热费救助补偿制度等作出具体规定,回应百姓关切。条例在市政府提报草案文本基础上,共开展8次专题调研,召开12次座谈论证会,走访用户、企业21次,征集建议272条,吸收采纳93条。针对我市矿山数量较多,影响我市空气质量问题,采用“小切口”、“小快灵”方式,制定了《鞍山市矿山扬尘管理条例》。针对我市156公里地方铁路线、118处铁路道口管理问题,着眼保障地方铁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修订了《鞍山市地方铁路管理条例》。积极开展《鞍山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制定、《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鞍山千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等立法调研。认真开展法规清理,对我市现行有效的39件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清理,将15件地方性法规分期分批列入修改计划,确保地方性法规与时俱进、发挥作用。
二是健全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立法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前,及时报请市委研究决定。完善立法项目确定机制,制定了《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实施办法》,把好立项关。完善立法项目起草、审议机制,首次以市人大、市政府联合行文的方式,制定下发了《鞍山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地方立法计划实施工作方案》,明确了法规起草、审查、审议工作职责和方式,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地方立法的科学性、规范性。完善地方性法规实施监督机制,首次以决定形式保障法规实施,制定出台了《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的决定》,增强了地方性法规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完善法规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反馈机制,扩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立法工作的参与,落实法规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制度,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专家库作用。全年共开展立法调研及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论证会49次,征求意见510条,立法工作做到了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心。
三是强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的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把握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紧扣法律条文,逐条对照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法律责任是否落实、法律执行效果是否明显,全面增强执法检查质效。全年共对9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13个,有力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湿地保护问题有效解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促进我市黑土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对我市贯彻实施《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推进科技创新相关要求落地落实。开展《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打造鞍山优化营商环境“升级版”。开展《鞍山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进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对我市古树名木的有效保护。配合省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辽宁省大数据发展条例》执法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抓好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使用,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全年共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8件。
三、坚持监督刚性与实效并重,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五提升、五攻坚”,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丰富改进监督方式,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全年共开展视察、检查、调研等工作38项。
一是紧扣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开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五提升、五攻坚’”主题视察、调研等活动,形成高质量视察、调研报告19份。对我市重大项目建设、与鞍钢深化产业链合作等情况开展调研,推动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对高新区、开发区重点项目及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推进园区加快项目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我市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对设施农业发展情况开展视察,推进设施农业向标准化、智能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对旅游业恢复情况开展视察、对旅游新项目建设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旅游业发展。听取和审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确保“十四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听取和审议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和新增债券管理情况的报告,确保债券资金合法合规使用。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工作,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发展。强化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审查和批准市本级财政决算、预算调整,强化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推动有关问题解决。
二是紧贴增进民生福祉开展监督。对我市中小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就餐、饮水情况开展视察,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就餐营养和饮水安全。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情况的报告,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开展调研,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对我市就业促进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我市劳动者就业问题解决。对我市城区单位内部厕所对外开放情况开展调研,推动共建共护共享城市文明。听取和审议我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我市加油站油气回收、餐厨垃圾处置等情况开展调研,推动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围绕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推进规划更具科学性和前瞻性,为鞍山项目建设、城市发展提供有力土地空间保障。对我市减轻社区(村)负担释放基层治理活力情况开展视察,推动减轻基层负担落到实处。对我市少数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调研,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发挥侨资侨智侨力作用情况开展调研,助力引进人才和引进外资。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调研,推动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对城区老旧燃气管网改造进行了跟踪调研,推进相关问题解决。对我市河道防洪工作开展调研,推动相关部门加强河道安全管理。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专题调研,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后续问题不断解决。
四是紧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对我市两级法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 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的决议》情况进行调研,促进全市法院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我市法检两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推动形成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司法合力。对我市两级检察机关落实《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的决议》情况进行调研,努力提高两级检察院工作水平。听取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推动公安基层基础建设问题的解决,为振兴发展保驾护航。
四、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全面振兴新突破献计出力
常委会坚持尊重代表、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履职活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代表工作的组织方式活起来、服务保障实起来、管理监督严起来,让代表主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增强代表活动实效。深化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双联系”制度,4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联系186名基层代表,364名人大代表广泛联系人民群众,及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用好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充分利用代表之家、代表活动站等阵地,不断丰富拓展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和方式,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创新工作方式,在千山风景区探索设立我市首个行业代表联络站,为千山风景区管委会、景区市场主体、游客群众反映问题和建言献策提供途径。开展以“助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动‘五提升、五攻坚’”为主题的“人大代表活动月”活动,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参加一次履职培训、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提出一条意见建议的“四个一”活动,共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93篇,开展代表进家入站活动413次,帮助群众解决教育、养老、交通等“急难愁盼”问题610个。
二是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作为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161件,全部交由“一府两院”办理。从代表建议中筛选10件市委关心、人民关注的代表建议作为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在媒体上公布。抓好“代表建议督办月”集中督办工作,把握关键环节、完善督办机制、改进督办方法,跟进了解和掌握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督促“一府两院”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水平,办理结果已全部答复代表。抓好代表议案建议提出调研工作,组织代表走进项目建设现场、重大工程一线、民生问题前沿,开展实地走访调研,集思广益提出意见建议,真正实现“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深入落实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报送工作的通知》,指导代表提出有价值的“直通车”建议,全年共报送加强口袋公园管理、加强建筑垃圾处理等“直通车”建议8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政府有关承办部门认真办理,取得较好成果。
三是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组织召开了代表履职培训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展了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专题辅导,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代表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邀请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人大常委会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为代表订阅报刊杂志和履职用书,加强代表履职宣传,讲好人大故事,讲好人大代表故事。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保证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确保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一府一委两院”和县(市)区人大支持配合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勤勉尽责的结果,是驻鞍部队、鞍钢等中省直单位、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人大具体工作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立法项目的选题、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监督工作的广度、力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提升;代表的主体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保障服务代表能力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加强等。常委会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加以研究解决。
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力打造辽宁新时代“六地”的重要支撑区目标,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围绕推进“五提升、五攻坚”,依法履行人大职能,扎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鞍山新篇章贡献力量。
一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五提升、五攻坚”,依法履行人大职能。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意志和行动,确保省市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二是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效。围绕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开展立法,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则,努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发挥好地方立法的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定《鞍山市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条例》《鞍山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推进《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鞍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的修改;对与上位法不符合、不适应的法规予以废止。做好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旅游发展协同立法工作,积极促进协同立法探索向成果立法实践过渡。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和监督,对我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的决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坚持把立法同普法结合起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八五普法”情况的报告。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三是切实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聚焦全力打造辽宁新时代“六地”的重要支撑区目标,聚焦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五提升、五攻坚”,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全面强化计划预算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报告,对养殖业发展、农业产业化发展、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等情况开展调研。围绕人民群众重大关切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污水处理厂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整治、植树造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食品安全工作等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鞍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围绕推进公正司法开展监督,听取行政审判工作、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报告。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是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水平。抓好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深入推进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建设,组织代表进家入站,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拓展“双联系”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增强联系实效,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以“代表活动月”为抓手,推进闭会期间代表工作取得实效。抓好代表建议“直通车”制度的落实,提高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的时效性。抓好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开展代表建议“督办月”、办理“回头看”活动,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五是不断加强市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牢牢把握建设“四个机关”定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确保人大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依法有效行使。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牢记“三个务必”,以“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清醒与自觉,驰而不息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推动振兴发展的本领和能力。抓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加强与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各专门委员会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对口部门的培训和指导,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代表,征程万里风正劲,重担千钧再出发。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踔厉奋发,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鞍山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