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鞍钢宪法”精神 赋能全面振兴新突破


●苏 辰

    1960年3月22日,毛泽东主席批示,将鞍钢实行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称作“鞍钢宪法”,要求在工业战线加以推广。“鞍钢宪法”由此诞生。虽然六十多年已经过去,但“鞍钢宪法”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启示意义。作为“鞍钢宪法”的诞生地,我们要格外珍惜这一宝贵精神财富,大力弘扬“鞍钢宪法”精神,以“鞍钢宪法”精神赋能全面振兴,走出一条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新路子。

    弘扬“鞍钢宪法”精神

    深化“双鞍”融合工作机制

    鞍山和鞍钢同处一地,鞍山与鞍钢互为依存、共兴共荣。“双鞍”融合是央地合作的重要平台。近年来,鞍山在推进“双鞍”融合发展上采取一系列新举措,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要发扬在经济建设中鞍山和鞍钢携手发展的光荣传统,进一步加强合作,持续深化“双鞍”融合,实现优势互补,推动“央地携手、共赢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加强央地合作,深化“双鞍”融合工作机制,要锚定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开阔视野,冲破禁锢,加快形成鞍山和鞍钢协同发展的新局面。要强化优化“双鞍”融合平台,明确融合发展的任务书和路线图,推动地方中小企业围绕鞍山生产需求,融入钢铁产业链;聚焦服务鞍钢,融入鞍钢供应链,使中小企业获得更多发展机会,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让更多“鞍山制造”产品进入全国乃至世界更广阔的市场。要发挥地方产业和资源优势,支持鞍钢冶金工艺战略转型,推进低碳冶金工艺优化升级项目在鞍落地,不断提升鞍钢产品本地加工率、供应链本地配套率,加快打造国家级综合性钢铁产业基地。要依托钢铁产业供应源头和钢材现货交易市场集聚优势,打造东北最大的钢材现货交易中心,吸引全国各地商家来鞍,全面激活鞍山中小企业的生产能力,为鞍山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弘扬“鞍钢宪法”精神

    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鞍钢宪法”倡导创新精神,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有力促进了鞍钢发展,为工业企业创新发展探索出一条新路。上世纪五十年代,鞍钢职工王崇伦先后革新七种工具、卡具,发明了“万能工具胎”,用一年时间完成了几年的生产任务,成为全国最先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一线工人,被誉为“走在时间前面的人”。1959年,他出席全国“群英会”,受到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央领导人亲切接见,被毛泽东誉为“青年的榜样”。以王崇伦为代表,鞍钢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技术革新,不断改进工艺和设备,形成你追我赶、竞相革新的良好局面。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要继承发扬“鞍钢宪法”中所蕴涵的创新精神,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主动力,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动力变革和赛道转换,厚植发展新优势,积蓄发展新动能。

    谋划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由政府牵头成立研发机构,面向全国招聘科技人才,打造鞍山最具科技元素的高水准研发集聚区。推进钢铁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搭建共性关键技术平台,提升钢铁、氢能等产业技术研发水平。通过揭榜挂帅、利益共享、带土移植等方式,集中力量攻克制约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问题,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核心竞争力。

    围绕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的10个方面新突破、49项重点任务开展创新,有计划地组织人力物力,分析研判,制定方案,实施创新攻坚,确保这些重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围绕建设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开展创新。积极与鞍钢深入对接,创新运用鞍钢的经验、技术和设备,推动菱镁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培育骨干矿业企业,实现采选、加工一体化发展,提高菱镁矿资源利用率,打造世界级菱镁产业基地。

    围绕中小企业开展创新。鞍钢等央企拥有先进技术和专业能力,要以“双鞍”融合为平台,通过合作项目、联合研发、技术咨询、人才培养等方式,分享鞍钢技术资源、研发成果和科技创新经验,推动鞍山中小企业实现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自主开展技术和产品研发,鼓励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弘扬“鞍钢宪法”精神

    汇聚振兴力量

“鞍钢宪法”是上世纪五十年代鞍山和鞍钢广大职工共同奋斗实践的历史经验,深入发掘其所蕴含的精神价值,有助于坚定信心、凝聚共识、振奋精神,对于推动新时代鞍山全面振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鞍钢宪法”的一个重要理念就是全心全意为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要在企业的经营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中发挥职工群众的作用。孟泰、王崇伦、雷锋、郭明义……在“鞍钢宪法”精神的鼓舞下,鞍钢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劳动模范,孕育出独具特色的英模文化,并在鞍钢、鞍山发展的各个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鞍钢英模展现出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精神,是伟大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激励了一代又一代鞍山人。这是鞍山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宝贵精神财富,是鞍山人民的信心和底气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总结好,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砥砺奋进的理论和实践总结好。三年行动,首战告捷;攻坚之年,战鼓催征。我们要深刻总结、精准提炼“鞍钢宪法”的核心内涵,传承和弘扬“鞍钢宪法”精神,并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使之成为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推动鞍山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强大精神力量。

(作者单位:鞍山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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