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 杨峰)2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针对清明节祭祀“时间短、流量大、密度高”的特点,我市围绕集中祭祀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前出台清明节相关工作方案,确保清明祭祀文明安全有序。
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明确职责分工,做好殡葬服务、市场监管、禁烧活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辖区安全管控和文明祭祀主体责任,加强对墓园、违建墓地特别是散坟集中安葬区值守,严把墓区入口关;指导居民(村民)丧事简办,避免人群聚集;倡导文明祭祀,禁止烧纸。
同时,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要引导广大群众开展网络祭祀、家庭追思等纪念活动。指导公墓管理主体制定清明期间群众祭祀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安排祭祀活动路线。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殡葬用品商店、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等排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或其他部门移送的无照经营线索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查处违法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对在提供殡葬服务和销售丧葬用品过程中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对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实施价格欺诈等行为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综合执法部门要对流动贩卖封建迷信用品行为坚决予以打击。自然资源部门要针对上坟烧纸习俗深入开展森林防火检查活动,落实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出纰漏。要在重点林区、进山路口、林区坟地等防火重点区域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树立禁止野外用火警示牌,全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公安机关要派出警力到各殡葬服务单位和散坟集中安葬区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劝阻和疏导工作,维护祭祀场所治安秩序,及时处理因禁止进入墓区违规祭祀引发的案件。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全市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
工作方案还要求,各地区要充分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对违反《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文明殡葬工作的通告》的行为及时劝阻。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带头推进文明殡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