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 杨峰)为弘扬好传统文化,延续好鞍山历史文脉,拓宽历史建筑信息搜集渠道,切实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即日起,我市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有突出历史文化价值、建筑艺术特征、科学文化价值或其他价值特色的历史建筑信息。
凡“老建筑”在鞍山所辖行政区范围内均可参与。“老建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可以认定为历史建筑。其中,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的包括,能够体现其所在城镇近现代变革发展、中国共产党诞生与发展、新中国建设发展、改革开放伟大进程等某一特定时期的建设成就;与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相关联,具有纪念、教育等历史文化意义;体现了传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征或时代风格。具有较高的建筑特征的包括:代表一定时期建筑设计风格;建筑样式或细部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价值的包括:建筑材料、结构、施工工艺代表了一定时期的建造科学与技术;代表了传统建造技艺的传承;在一定地域内具有标志性或象征性,具有群体心理认同感。具有其他价值特色的包括:体现区域特定发展阶段、反映重要历史事件的老建筑,如政府办公楼、老厂房、百货商场、学校、医院,甚至是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雕塑和桥梁等。
群众提供的“老建筑”信息线索,要能够提供准确的建筑物详细地址和具体位置,包括区、街、路名和门牌号,最好配以现状图片;提供建筑历史和建造时间(如不确定可提供信息,住建部门进行核实筛查);提供建筑历史功能和现房屋功能。
广大群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参与征集。电子邮件注明“鞍山市历史建筑信息征集”字样,邮件内容包括拟推荐的历史建筑的详细地址(含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街路巷及门牌号)、建筑情况、建筑照片3张以上及推荐人的联系电话。也可通过信函的方式参与活动。信封上请注明“鞍山市历史建筑信息征集”字样,信函内容包含推荐建筑的详细地址(含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街路巷及门牌号)、建筑情况、建筑照片3张以上及推荐人的联系电话。邮寄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园林大道888号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