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铁东区委副书记、区长 宗培楠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铁东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铁东、法治铁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政治引领,高标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铁东区坚持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及各级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与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相结合,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主题宣讲、专题研讨、学习效果测试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和司法、执法人员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和重点任务,切实把这一重大思想落实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各领域。

二是厉行法治担当。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铁东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法治建设责任细化为党委主要负责人24项职责和政府主要负责人29项职责。大力推动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规范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述法率及专项书面述法报告提报率均为100%,实现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

三是推进法治督察。将法治督察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八五普法等多个事项纳入指标绩效考核内容。将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扎实开展中央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回头看”工作,自我加码加压,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问题整改率达到100%。组织区法律顾问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督察,采取“监督+整治”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治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二、深耕法治沃土,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谁拥有法治化营商环境,谁就拥有竞争优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铁东区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认真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对全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推动各有关部门高效履职尽责。严格实施铁东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设立工程项目审批服务专区,实现全流程、一站式服务。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明确中心(站)可办理事项,10个街道便民服务中心、107个便民服务站已完成“三化”建设。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跟踪服务,持续推行企业开办“零成本”,年初以来新增市场主体5798户。在全市率先运行“我要开便利店”一件事办理流程,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推进不见面审批,实现全流程业务网上办理。全面压缩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政务服务网524项审批事项实现“零门槛”“零拖延”。开展“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创建活动,制定实施《铁东区争创“清风辽宁政务窗口”评选活动落实方案》,编制《办事不找关系指南》,7个窗口被评为第一批“清风辽宁政务窗口”。印发《铁东区企业家接待日工作制度(试行)》,由区长、副区长与企业家采取“面对面”“一对一”的方式,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和考核制度,将信用建设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按照《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对鞍山市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的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坚持“新官理旧账”,把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聚焦诚信政府建设,下决心解决企业账款拖欠问题,扎实做好民企清欠工作,分类制定偿还计划,积极筹措资金予以偿还,营造了民间投资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是推进数字化法治政府。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托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推行部门间联合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4年共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任务73个,其中联合检查26个。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将891项审批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等全流程业务网上办理,网上可办率100%。建立健全审管互动机制。制定了《铁东区加强集中审批与行业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方案》,监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认领并及时采取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现了审管无缝衔接。落实审管信息共享制度,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审管互动平台操作业务培训,提升平台使用率。

三、加强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铁东区对标中央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紧盯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工作机制,加强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治理体系。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强化备案审查职责,加强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落实起草单位主体责任,严禁越权发文,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建立健全法制审核制度,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在审议前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避免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尚不成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发布实施。坚持“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清理分工、清理方法步骤和清理目标,重点对与现行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或者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是提升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印发《铁东区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提高“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质量和水平。规范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依法决策,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高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坚持先审查后决策,对重要部署、重要文件、“三重一大”决策严格执行听取专业法律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政府重大决策始终在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专家防范法律风险作用,全方位开展政府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为政府重大决策、涉法事项、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支持。加大考核监督力度,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做到依法决策作为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以案讲卷”活动,促进行政执法机关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清理不合格行政执法人员。依托“鞍山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区政府网站,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认真实施《鞍山市包容免罚清单》相关事项,加强包容审慎监管,推进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有效落实。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积极倡导柔性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作风明显转变。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2021年以来,年度涉企检查计划完成率均为100%。

四、夯实法治根基,加快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一直以来,铁东区不断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不断扩大覆盖面,满足城乡居民的现实法治需求。

一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评理说事点”、街道联调小组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行重要时间节点“日报告、日研判”制度,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业务大讲堂等活动,举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法律服务暨主题普法宣讲,为推进依法调解、处置重点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支持,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发挥行政复议实质化解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及流程,不断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公信力。大力推进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建立健全非诉讼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强化府院联动,通过定期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稳步推进,持续、稳定、高效运行。

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建设。高质量高标准推动10个司法所创建辽宁省五星级司法所,规范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工作、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性地将星级司法所创建与社区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形成星级司法所创建“铁东经验”。目前共创建和平五星级司法所1家,山南、园林、解放、长甸4家司法所已完成五星级司法所的申报,并接受了省、市的验收检查,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其余5家也正在积极筹备中。

三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惠民平台作用,为全区107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及时、方便的法律服务。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及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保障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特殊群体”法律援助专项活动,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供给。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日常监管,依法依规做好投诉案件受理工作。完成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考核初审及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研究制定《铁东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日常监管工作规范》《铁东区司法局律师违法违规投诉举报制度》,促进律师事务所规范发展。

四是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强化“法律明白人”培养,构建起“1+1+4+N”的工作模式,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先后走进社区、乡村、军营、机关、招聘会。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动各责任部门形成普法合力。在“6·26”国际禁毒日,承办以“防范青少年药品滥用”为主题的省级大型宣传活动。邀请律师走进工会帮就业辽宁专场招聘活动现场为求职者提供法律支持。突破传统的地域限制,走向更为广阔的平台,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如原创情景剧、舞台剧、心理互动等,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展望未来,铁东区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铁东,以良法善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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