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算法从属性在平台从业者劳动关系认定中的关键作用

曹 强

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催生了大量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劳务的新型就业形态。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平台从业者新的工作模式,使得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在适用时面临诸多问题。将算法从属性纳入劳动关系从属性判断标准,对于准确认定平台从业者的劳动者身份,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传统劳动关系从属性认定标准及在平台经济中的局限性

传统劳动关系认定主要基于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三个方面,在平台经济模式下,这些传统标准遭遇了挑战。

从人格从属性上看,平台从业者看似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上具有一定灵活性,不像传统劳动者那样严格遵循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但实际上,平台通过算法技术可以对从业者的工作进行精准监控与调度。从经济从属性上看,虽然平台从业者通过完成平台分配的任务获取报酬,但他们与平台之间的经济关联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简单雇佣关系。平台从业者需要自行承担部分生产工具成本,平台的抽成规则、奖励机制等均由平台单方面制定,从业者在经济报酬的获取和分配上缺乏话语权。从组织从属性上看,平台从业者表面上未被纳入平台企业的传统组织架构,但平台通过算法将分散的从业者整合为一个高效的生产服务网络,从业者必须按照平台算法的要求统一服务标准,以确保整个平台的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算法从属性的内涵与表现形式

算法从属性是指平台从业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平台算法规则的深度约束与控制,在多个方面失去自主性,呈现出对算法的高度依赖。

算法在工作任务分配上起着主导作用。平台通过算法对海量订单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依据距离、骑手忙碌程度等因素,自动将订单派发给合适的骑手。从业者几乎没有选择订单的权利,只能被动接受平台算法的安排。

算法对工作过程进行严格监督与控制。以快递行业为例,快递员在配送过程中的行踪被实时定位,平台通过算法监控快递员的配送速度、停留时间等。同时,平台利用算法对从业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依据用户评价、订单完成量等数据,生成具体的工作绩效评分,这直接关系到从业者的收入水平、接单优先级等。

算法在报酬分配方面具有决定性作用。平台根据自身设定的算法规则,综合考虑任务难度、完成时间、市场供需等因素,确定从业者的报酬金额。从业者对于报酬的计算方式和标准缺乏了解和协商能力,只能被动接受平台算法给出的结果。

将算法从属性纳入劳动关系从属性判断标准的必要性

随着平台经济的发展,平台从业者数量日益庞大,但他们在工作中面临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若仅依据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许多平台从业者可能被排除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外。将算法从属性纳入判断标准,能够更全面地考量平台从业者与平台之间的实质关系,确保他们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明确平台从业者的劳动者身份,合理界定平台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规范平台企业的经营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目前,部分平台企业存在利用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模糊地带,规避自身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导致平台从业者权益受损的现象。将算法从属性作为判断劳动关系的标准之一,可以促使平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实现平台经济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良性互动,推动平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是基于工业经济时代的劳动模式制定的,难以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平台用工的新特点。将算法从属性纳入劳动关系从属性判断标准,可以更好地回应现实需求,填补法律空白,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裁判依据,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算法从属性作为判断标准的实践应用与完善建议

在司法实践中,已经有一些案例开始关注算法在劳动关系认定中的作用,但总体上看,目前对于算法从属性的判断尚未形成统一而明确的操作指南。

为了更好地将算法从属性应用于劳动关系认定实践,要明确算法从属性的具体判断要素。可以从算法对工作任务分配的控制程度、对工作过程的监督强度、对报酬分配的决定作用等方面进行量化分析,构建科学合理的判断指标体系。要加强对平台算法的监管。公开平台企业的算法规则,确保算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建立算法审查机制,对可能影响劳动者权益的算法进行审查和评估,防止平台企业利用算法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算法从属性判断标准有效实施提供保障。尽快修订和完善劳动法相关条款,明确将算法从属性作为劳动关系从属性的判断标准之一,并对平台企业与平台从业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和司法解释,确保在处理平台从业者劳动纠纷时能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在平台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算法从属性深刻影响着平台从业者的工作模式和权益保障,将其作为判断劳动关系从属性的又一标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通过明确算法从属性的内涵、表现形式以及在实践中的应用与完善路径,能够更加准确地认定平台从业者的劳动者身份,平衡平台企业与从业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推动平台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辽宁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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