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近三年共受理未成年案件570余件。中心还依托校园、基层网格服务体系,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作用,为广大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全天候的法律服务。“六一”前夕,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认识,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鞍山市律师协会在山南小学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积极引导学生们面对校园霸凌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敬畏法律的合格小公民。
市法律援助中心还简化审批程序,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渠道。采取“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审批”的原则,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帮助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当天指派。同时,对涉及未成年人因监护人确认、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害和在校遭受人身损害维权的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积极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推行便民服务措施,强化办案实效,依托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建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致力于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近期市法律援助中心还与市人民检察院、团市委等部门合作,建立鞍山市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取证中心,扩大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范围,不需要审查经济困难情况,为未成年人被害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全媒体首席记者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