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保障!建设“美丽鞍山”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奋进决胜年 鞍山勇争先”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6场)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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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奋进决胜年 鞍山勇争先”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6场),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在推进菱镁产业高质量发展、矿山生态治理和科尔沁沙地治理等方面具体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市自然资源局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了有力支撑。2024年,鞍山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全部获得省政府批复,我市超额完成年度耕地保护任务,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督察整改工作连续两年排名全省前列获中央资金奖励;完成54个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80个美丽宜居村规划编制工作;全市菱镁采矿权由63个整合至38个,新创建绿色矿山15家,建立了菱镁矿年度开采指标分配机制,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等多部门开展菱镁行业专项整治,建立完善的菱镁矿山监管平台,推进轻烧反射窑产能置换,推动菱镁企业开展“四项”改造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完成废弃矿山复绿15956亩,是原定计划的1.84倍,提前一年实现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鞍钢集团有限公司生态园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入选全国首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完成义务植树327万株、造林2.55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在台安县累计完成科尔沁沙地综合治理任务11.66万亩;努力化解“办证难”问题,完成省三本台账不能办证问题“应办尽办”,化解87个国有企业、9家民营企业历史遗留办证难题。

2025年,市自然资源局将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鞍山”建设,切实做好保护和保障两篇大文章,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鞍山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正确处理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关系,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加强占补平衡管理,深入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我市447.84万亩耕地和360.8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优化“增存挂钩”机制,完成省 “两块地”消化处置任务。用好政策工具包,谋划土地储备专项债项目,有效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实施分区控增房地产用地供应政策,落实“一地一策”处置存量房地产用地措施,持续消化存量房地产用地。

优化要素供给模式,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建立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清单,持续深化建设用地审批“模块化”管理改革,推进落实省、市、县三级全面实现用地用林用草合并审批、一体办理,保障省、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征地组卷报批、用林用矿审批、市域基准地价更新、土地供应、土地招商推介等工作,为各地区各项目建设提供要素保障。严格规划管理,构建“三级三类”规划体系。

深入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菱镁产业源头指标控制,做到矿山出口、周边路口、企业入口监控100%覆盖。压减镁砂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到2025年底,完成轻烧反射窑淘汰工作,全市镁砂产能压减至1500万吨以内。推动科技创新、深化绿色转型、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同时,还将扎实推进矿山生态保护和修复,将完成治理生产矿山187公顷,确保全市75%生产矿山达到“绿色”标准;开展国土绿化,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继续开展沙化土地综合治理7.5万亩,完成义务植树300万株,退化林修复1万亩、森林抚育1万亩。深入推进“不能办证”问题化解;加强自然资源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淘汰轻烧反射窑工作,是《辽宁省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的重点任务之一。市工信局自开展此项工作以来,在全省率先垂范,打响了轻烧反射窑淘汰工作第一枪,海城市集中举行了10个轻烧反射窑产能置换项目的开工仪式,通过产能置换淘汰窑炉186座,目前已拆扒、封停60座。为打好打赢淘汰轻烧反射窑这场“硬仗”,我市制定出台《鞍山市推进菱镁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鞍山市违规轻烧反射窑处置(淘汰)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推动工作稳步实施;积极向企业宣传淘汰轻烧反射窑的意义和相关政策,引导企业提前规划,鼓励企业通过产能置换建设新型替代窑炉的方式淘汰轻烧反射窑;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广泛征集新型窑炉20余种,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选择,同时指导帮助企业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现新建窑炉大型化、节能化、智能化、高端化。下一步,我市强化日常帮扶、监督检查,确保2025年底前完成轻烧反射窑淘汰退出任务,为我市菱镁产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为全面强化矿山扬尘治理,我市2024年7月发布实施了《鞍山市矿山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鞍山市2024年城区周边矿山扬尘专项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细化并落实扬尘防治举措。强化裸露区域治理,督促企业对排岩场、尾矿库的裸露区域,采取矿山边坡绿化、防尘网覆盖、喷洒抑尘剂、喷淋等方式降尘;强化料堆管控,督促矿山企业按堆场料场封闭要求,做好物料围挡苫盖并提交承诺书;强化生产环节降尘,指导企业在矿石破碎、运输等环节,于物料井口、胶带排岩机头部安装喷淋、雾炮设备;强化矿山道路抑尘,要求企业按规定配备洒水车,定期对厂区道路洒水;强化运输车辆管理,要求车辆出入口设冲洗装置,外运矿石车辆严密苫盖;强化科技监管,实时掌握大气环境质量,助力精准治污。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强化对矿山企业的督促指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守护我市蓝天白云。

作者:王鑫 马新艳 李晓阳

责任编辑:马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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