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一(化名)驾驶钩机在岫岩某河道施工过程中,因为没有观察到钩机后方有人作业,盲目驾驶钩机,将车身旋转45度角倒行作业,导致在车后方的搬运工王二(化名)被碾压致死。后经岫岩法院判决:被告人王一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赵丹法官介绍,本案中,王一安全意识淡薄,操作不当,违反了《推土机、挖掘机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第七条:“作业时,须注意查看现场地形情况,做到心中有底,在挖掘机作业范围内不允许有人员停工或者从事其他工作”的规定,应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本案中,被告人王一在作业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法》中,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近年来,因挖掘机等工程机械操作不当引发的伤亡事故屡见不鲜。每起事故背后都是无数个“如果”——如果检查了设备、如果遵守了流程、如果多看一眼盲区……希望每一位从业者牢记:按下启动键的那一刻,握住的不仅是操纵杆,更是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规范不是束缚,而是守护生命的铠甲!
作者:张玲